一直把目光投注在一個得不到回盼的人身上,是真的有點累了。
愛意、仰慕、關心什麼的,在沒有相對的情況下毫無意義。
也就是說;
儘管對自己來說是很珍貴的東西,
但如果對方不想要,也只不過是垃圾罷了。
果然不適合當一個默默付出的人;
我是貪心的,要的是相對同等的回應。
而嚴格說來,根本不瞭解那個人;
就這樣貿然的愛上,果然是少女才有的行為。
28歲,是該成熟點的時候了。
少女情懷就留在昨天吧,我還有很多該往前走的理由,
已經到了不該再為什麼停下腳步的時刻了。
沒有必要為了一份情懷,改變原本的自己。
在乎與不在乎只在一念之間,
妳既然拿起了,同樣也能放下。
會為妳停駐的,就會一直存在;
反之,即是過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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